问题 | 签过合同不想干了怎么办 |
释义 | 签过合同不想干了的处理方法: 可以与对方协商解除合同,协商一致双方当事人可以自愿解除合同。协商不一致的,当事人一方签了合同不做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可以选择赔偿对方当事人损失或支付一定的违约金后解除合同。 签过劳动合同两次后具体的续签情况如下: 1、如果劳动者没有《 劳动合同法 》第39、40条的情形,劳动者愿意续签并且没有要求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仅必须续签,而且还得签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3、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综上所述,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如果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已经过了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