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是否有针对低保家庭大学生的学费减免政策? |
释义 | 大学生低保户享受其他政策优惠,但不能减免学费。孤儿、残疾学生、烈士子女等符合条件的贫困学生,可根据情况减免部分或全部学费。此外,他们可以申请地方补助、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助学贷款。助学贷款需满足条件,如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入学通知书、家庭经济困难等。 法律分析 低保大学生不能够减免学费,但是可以享受其他政策优惠。孤儿、残疾学生、烈士子女和其它符合政策减免条件者,家庭经济十分困难,学生得不到经济支持,视情况减免其当年全部或部分学费。 但国家针对大学生贫困、低保户颁布了相关政策。大学生贫困、低保户可在地方政府申请针对对贫困大学生的地方补助;入学后可申请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上列助学金需要保持良好的成绩,积极参加班级活动。另外国家也有针对的大学生助学贷款,大学生贫困、低保户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方政府及所在大学进行办理。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一)、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应具备的条件 1、贷款人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2、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在读学生。 3、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在本县(市、区)。 4、家庭经济困难,符合下列特征之一,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农村贫困户和城镇低保户(证明材料:城乡低保证、领取低保金的存折或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出具的贫困证明材料)。 (2)孤儿及残疾人家庭(证明材料:孤儿证、残疾证或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3)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4)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证明材料: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 (5)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6)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7)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8)上一年度家庭现金总收入低于8000元人民币(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结语 低保大学生虽不能减免学费,但可享受其他政策优惠。对于符合条件的孤儿、残疾学生、烈士子女及其他经济困难家庭,可根据情况减免部分或全部学费。此外,国家也颁布了相关政策,为大学生贫困、低保户提供地方补助、助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等支持。同时,大学生贫困、低保户还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助学贷款需满足条件,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这些政策旨在帮助贫困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减轻家庭经济负担。 法律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九条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第三十四条教育救助根据不同教育阶段需求,采取减免相关费用、发放助学金、给予生活补助、安排勤工助学等方式实施,保障教育救助对象基本学习、生活需求。 第三十五条教育救助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教育救助对象的基本学习、生活需求确定、公布。 第三十六条申请教育救助,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就读学校提出,按规定程序审核、确认后,由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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