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安局在什么情况下还能立案? |
释义 | 公安局在有犯罪事实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下能立案。要立案追究的必须是依照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行为,同时要有一定的事实材料证明犯罪事实确已发生,并需要依法应当追究犯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一、门锁被堵可以立案吗 门锁被堵了不可以立案。门锁被堵应为民事行为,侵犯了他人的民事权利,属于有危害社会的违法行为,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就不应立案。 公安机关才会立案需要立案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1、有犯罪事实,指客观上存在着某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这是立案的首要条件。有犯罪事实,包含要立案追究的,必须是依照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行为并且要有一定的事实材料证明犯罪事实确已发生。包括犯罪行为已经实施、正在实施和预备犯罪;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指依法应当追究犯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只有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犯罪事实,当有犯罪事实发生,并且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时,才有必要而且应当立案。 二、行政处罚中构成犯罪如何处理? 行政处罚中发现行政处罚相对人的违法行为构成犯罪,应该由行政处罚机关将案件移送至公安机关进行刑事立案。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条的规定,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自接受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决定立案的,应当书面通知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不予立案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将不予立案通知书送达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相应退回案件材料。因此,行政处罚中的犯罪案件需要移送公安机关。 三、刑事案件立案的条件 刑事案件立案的标准有以下三点: 1、有犯罪事实,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而这种犯罪事实已客观存在,非主观臆测;已有证据证明,并非毫无根据。 2、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也就是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如果其行为仅构成犯罪,而依法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也不应立案。 3、属于公安机关管辖。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由接案单位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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