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告省公安厅去哪级法院 |
释义 | 法律分析:省公安厅属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对省公安厅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应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五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二)海关处理的案件;(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四)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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