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经核查立案符合的条件有: 1、有证据初步证明存在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2、办案人员应当依法收集证据。证据包括: (1)书证; (2)物证; (3)视所资料; (4)电子数据; (5)证人证言; (6)当事人的陈述; (7)鉴定意见; (8)物验笔录、现场笔录; (9)现场没有发现涉案产品,不代表被投诉举报人没有售卖过,不是被申请人可以作出“不予立案”的法律依据!被申请人作为国家行政执法部门,应当严格按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而不是随便以“现场未发现问题”来应对人民群众举报商家的违法行为。结合申请人提供的涉案产品陈列照片和购买过程视频,有证据初步证明被投诉举报人存在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被申请人应当按法定程序予以立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七条 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