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示范河湖建设的基本原则为东西南北中全覆盖、向中西部地区倾斜。法律依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示范河湖建设的通知》二、示范河湖建设名单按照东西南北中全覆盖、向中西部地区倾斜的原则,根据各地上报情况,水利部在东、西、南、北、中部地区遴选出拟建设示范河湖(第一批)17个,具体名单如下:1.东部地区(4个):徐州市大沙河丰县段(江苏省)、湖州市德清县蠡山漾(浙江省)、黄山市新安江屯溪段(安徽省)、临沂市沂河(山东省)。2.西部地区(5个):丰都县龙河(重庆市)、西昌市邛海(四川省)、赤水河(贵州省)、石羊河(甘肃省)、渝河(宁夏回族自治区)。3.南部地区(2个):莆田市木兰溪(福建省)、韩江潮州段(广东省)。4.北部地区(2个):坝河朝阳区夏家园社区段(北京市)、松花江佳木斯段(黑龙江省)。5.中部地区(4个):洛阳市伊洛河(河南省)、宜春市靖安县北潦河(江西省)、武汉市东湖(湖北省)、浏阳河(湖南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