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办理离婚协议书公证 |
释义 | 离婚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关依法证明当事人之间签订《离婚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这是一种双方法律行为公证。一、离婚协议书公证需要的材料:1、当事人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结婚证;2、子女的户籍证明;3、离婚协议草稿;4、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材料,如房地产权证、车辆行驶证、存单等;5、公证员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二、离婚协议公证的程序、流程:再办理离婚协议公证时,夫妻双方当事人必须本人亲自到场,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具体的程序是:1、审查当事人的身份及行为能力、意思表示。2、审查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协议内容:询问离婚双方当事人是否自愿离婚,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审查当事人的婚姻状况,未成年子女是否作了妥善安排;宣传法律,询问双方当事人对共同财产的处理意见;询问双方当事人对债权债务的处理意见;询问双方当事人对探视权的约定。3、出具离婚协议的公证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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