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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失业补助金还能停止领取吗
释义
    失业补助金主要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就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会停止发放,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福利待遇: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等;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享受一次,无需办理失业登记,不得和失业保险金同时领取,不得跨统筹地区重复申领享受。
    一、失业金领取流程
    符合领取失业补助金的失业人员,应当到单位开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书,然后携带证明书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可以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从其成功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算。另外,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如果重新就业的、移居境外的等,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二、失业金是一次性领取还是按月领取
    按月。失业补助金不是一次性发放,不过,在审核通过后,当地社保局针对申领人实际断保月份开始补发失业补助金,申请月及之前的待遇会一起发放,之后每月发放。另外,失业补助金最长可享受6个月,是疫情期间各地政府为保障失业人员推出的保障,因个人原因离职的符合条件的均可享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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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13:2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