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没有哪条法律规定:开发商办理房屋预售许可证必须要提供物业前期合同的?? |
释义 | 有没有哪条法律规定:开发商办理房屋预售许可证必须要提供物业前期合同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国务院令第248号《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 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 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已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建设部令第131号《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还有不懂的吗?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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