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冷静期过了三十天可以离婚,但需要双方再去民政局申请办理离婚手续。 民政局从受理成功那天起,经过三十天的冷静期后,在三十天内必须双方一起再去婚姻登记处领取离婚证,若有一方没有去或者超过三十天去的,视为对此次离婚的撤消,双方依旧是合法的婚姻关系。 一、今年离婚新规定是什么 202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颁布了《民法典》,其中在婚姻家庭编对离婚制度新增了一个新规定,大众称之为“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双方在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之后的三十天内,任何一方反悔了,可以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该期限届满后的三十天内,双方需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否者视为撤回申请。 二、离婚去婚姻登记处还是民政局 离婚是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也就是指的民政局;协议离婚的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好,然后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冷静期,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解除婚姻关系。 三、男方出轨离婚财产怎么样分割 男方出轨,另一方可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进行损害赔偿。 离婚需要准备的手续如下: 1、准备离婚协议,男女双方必须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必须包括自愿离婚和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协商等内容; 2、受理申请,男女双方准备有关材料亲自到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 3、冷静期,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到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审查和发证,如果三十天满,从第三十一天到第六十天,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民政局申请离婚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