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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无锡落户需要什么条件
释义
    一、租房落户
    条件:在无锡市有经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租赁住宅,且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并申领(签注)《江苏省居住证均满5年的人员(宜兴市为均满3年)
    材料:
    1、户口簿、身份证;
    2、租赁房屋的房屋权属证明及房屋所有人同意的意见、房管部门办理的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公证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公证书(未婚证明至申请窗口做未婚声明);
    4、子女情况证明:提供户口簿、出生证、收养证,父母离异,需明确子女抚养权,根据离婚判决书或协议书;
    5、社保证明: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累计满5年(宜兴为连续3年),且申请时处于缴纳状态,单位、个人缴纳均可。
    6、《江苏省居住证:在本市申领(签注)《江苏省居住证累计满5年(宜兴为连续3年)。
    二、购房落户
    住房54平方米以上人员落户
    条件:在本市有建筑面积54平方米以上的所有权住宅,且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并申领(签注)《江苏省居住证均满1年的人员
    住房54平方米以下人员落户
    条件:在本市有建筑面积54平方米以下的所有权住宅,且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并申领(签注)《江苏省居住证均满2年的人员
    材料:
    1、户口簿、身份证;
    2、房产证;
    3、婚姻状况证明: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公证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公证书(未婚证明至申请窗口做未婚声明);
    4、子女情况证明:提供户口簿、出生证、收养证,父母离异,需明确子女抚养权,根据离婚判决书或协议书;
    5、社保证明: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连续满1年(住房54平方米以上)或者2年(住房54平方米以下),且申请时处于缴纳状态,单位、个人缴纳均可。
    6、《江苏省居住证:在本市申领(签注)《江苏省居住证连续满1年(住房54平方米以上)或者2年(住房54平方米以下)。
    三、重点人群落户
    高校毕业生、中高级技术工人、留学归国人员落户
    条件:高校毕业生、中高级技术工人、留学归国人员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并申领(签注)《江苏省居住证的,准予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来本市落户。
    材料:
    1、户口簿、身份证;
    2、婚姻状况证明: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公证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公证书(未婚证明至申请窗口做未婚声明);
    3、子女情况证明:提供户口簿、出生证、收养证,父母离异,需明确子女抚养权,根据离婚判决书或协议书;
    4、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且申请时处于缴纳状态,单位、个人缴纳均可。
    5、《江苏省居住证
    6、学历证书(毕业3年以内的毕业生)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落户
    条件: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并申领(签注)《江苏省居住证均满1年的,准予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来本市落户。
    材料:
    1、户口簿、身份证;
    2、婚姻状况证明: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公证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公证书(未婚证明至申请窗口做未婚声明);
    3、子女情况证明:提供户口簿、出生证、收养证,父母离异,需明确子女抚养权,根据离婚判决书或协议书;
    4、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连续满1年,且申请时处于缴纳状态,单位、个人缴纳均可。
    5、《江苏省居住证:在本市申领(签注)《江苏省居住证连续满1年。
    6、学历证书(毕业3年以内的毕业生)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五、在市外已安置的转业、退伍军人落户
    条件:在市外已安置的转业、退伍军人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并申领(签注)《江苏省居住证均满2年的,准予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来本市落户。
    材料:
    1、户口簿、身份证;
    2、婚姻状况证明: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公证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公证书(未婚证明至申请窗口做未婚声明);
    3、子女情况证明:提供户口簿、出生证、收养证,父母离异,需明确子女抚养权,根据离婚判决书或协议书;
    4、社保证明: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连续满2年,且申请时处于缴纳状态,单位、个人缴纳均可。
    5、《江苏省居住证:在本市申领(签注)《江苏省居住证连续满2年。
    6、转业、退伍军人的身份证明。
    以上办理的时限:
    市区:材料符合,当场办理;
    江阴、宜兴:材料受理后,10个工作日完成审批。
    六、投靠落户
    父母投靠子女落户
    条件:在本市有所有权住宅的无锡户籍人员,其在外地的父母男性满60周岁或女性满55周岁,父母双方可以投靠来本市落户。
    材料: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父母的结婚证、合法稳定住所证明(不包括租赁住宅)、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等材料。
    夫妻投靠落户
    条件:在本市有所有权住宅的无锡户籍人员,其在外地的配偶可以投靠来本市落户。
    材料: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合法稳定住所证明等材料。
    子女投靠父母落户
    条件:在本市有所有权住宅的无锡户籍人员,其在外地的子女可以投靠来本市落户(投靠后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18平方米)。
    材料: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合法稳定住所证明(不包括租赁住宅)、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等材料(已婚子女投靠的,子女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整户迁移)。
    办理时限:材料受理后,10个工作日完成审批
    七、人才引进落户
    条件:经人社部门调动的干部职工和国家相关政策明文规定引进的各类人才、高校毕业生可以在本市落户。
    材料:无锡市、江阴市、宜兴市人社局出具的落户联系单、户口簿、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和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单位同意接收证明等材料。
    办理时限:材料符合,当场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一条 为了维持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权利和利益,服务于社会主义建设,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
    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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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0 22:4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