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是异地的,离婚怎么起诉 |
释义 | 一、夫妻异地起诉离婚首先确定管辖法院 1、如果一方在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或者能开出在经常居住地的居住证明,应当向一方经常居住地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2、若夫妻分居后,无法开出对方的居住证明,则需要向其户籍所在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二、起诉离婚需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诉讼材料: 1、书写起诉书; 2、准备离婚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法院是否受理案件或者受理后如何搜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等均是离婚案件的关键所在。 一、男方在坐牢向法院起诉离婚需要的材料有哪些呢 起诉离婚时需要向法院提交原、被告双方身份信息材料、起诉状、证明双方符合离婚情形的证据等材料。如果男方处于被监禁的状态,女方要提起离婚诉讼的,首先需要确定管辖法院。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关于诉讼管辖的规定,可以向女方住所地的法院起诉,住所地指女方的户籍所在地;如果女方户籍所在地和她的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就向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经常居住地指女方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另外,法律还规定了特殊情况,如果男方已经被监禁一年以上的,则应该向男方被监禁地所在法院起诉。 二、离婚需不需要回户籍所在地 离婚不一定需要回户籍所在地。 法定的离婚方式分为两种: 1、协议离婚,双方协商一致后需要到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2、向法院诉讼离婚,一方需要到对方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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