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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可以去外地做吗
释义
    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不可以在外地做。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的赔偿需要根据具体的伤害程度,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划分的双方之间的责任按比例承担医疗费。关于具体的伤残等级,需要去专门的司法鉴定机构申请鉴定。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条 检验、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除外。
    一、领取伤残补助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准备一份工伤认定书;
    2、工伤待遇申报表;
    3、劳动能力鉴定;
    4、医疗费用发票、诊断证明、病历资料;
    5、由单位填写《工伤治疗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领取伤残补助流程:
    1、用人单位向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3、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等资料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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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14: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