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支付交通事故赔偿户籍地的要求是什么 |
释义 | 户籍标准以户籍登记地为准,支付交通事故赔偿时,若受害者户籍是农村,此时按照农村的生活水平支付赔偿金,若户籍是城镇就按照城镇地区的人均收入支付赔偿金。但是对于那些虽然是农村户籍,但是却在城镇地区生活、工作的,此时也需要按户籍是城镇来处理。 交通事故一般指的是行驶在道路上车辆因为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他人身出现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不仅是因为不特定的人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造成的,也有可能是因为自然灾害,例如地震、台风、洪水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 交通事故的赔偿,可以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或者请保险公司或交警介入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的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当事人在达成赔偿协议后拒不履行的,另一方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三十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十五日。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一、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有什么 1、医疗费。 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仍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的必要费用给付。 2、误工费。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3倍以上的,按3倍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 对住院治疗的伤、残者,应按照实际住院天数赔偿伙食补助费。 4、护理费。 伤者住院期间,需要人员护理的,应有医院证明,对护理费应予赔偿。 5、残疾者生活补助费。 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征税费计算。自定残之时起,赔偿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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