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原告在重审过程中提交的证据与原审提交的证据不一样,法院通常会根据以下原则来处理: 1. 若原告在重审过程中提供的新证据是在原审庭审结束后取得的,法院会予以考虑。但是,这些新证据必须具备证据能力和证据效力。证据能力是指证据应当是客观真实、合法取得的;证据效力是指证据能够证明待证事实。 2. 如果新证据与原审案件的事实有关,法院会在审理过程中予以考虑。如果这些新证据对案件的裁判结果产生重大影响,法院可能会重新审查案件。 3. 如果原告在重审过程中提供的新证据是在原审庭审结束前取得的,但没有在原审中提交,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会认为原告存在隐瞒重要证据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会对原告提出训诫,要求其说明原因,并对案件作出相应处理。 4. 如果原告在重审过程中提供的新证据是在原审庭审结束前取得的,但在原审庭审中无法提供,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会要求原告在重审中补充提交新证据。如果新证据对案件的裁判结果产生重大影响,法院可能会重新审查案件。 请注意,具体的处理方法可能因案件类型、证据性质以及其他法律规定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针对您具体情况的法律建议。
该内容由 陈德文律师
和 微办案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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