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票可以随便给别人吗 |
释义 | 发票不可以转借他人使用。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发票管理规定使用发票,不得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 一、个人名称在发票开票系统内可以吗 个人名头可以开发票。增值税普票是没有问题的,个人购买东西,是应该给开具发票,不能开具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的,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增值税计算和管理中重要的决定性的合法的专用发票。 二、收据和发票能一起开吗? 不能同时开具。1、发票是经营活动的原始凭证,这既是买方的支出证明,同时也是卖方收入证明,是单位和个人生产经营会计核算的重要凭证。2、收据仅适用于与经营无关的往来款项的凭证。如果要进入成本费用的,必须是发票!如果收据入成本费用的话,税务部门查到后,要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3、销货方使用电子计算机开具发票,须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并使用税务机关统一监制的机外发票,开具后的存根联要按照顺序号装订成册。 三、乘车发票空白是否可以作废 空白发票作废了,也是不能扔掉的。空白发票是指还未开具的正式发票。 除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情形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禁止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临时到本首、自治区、直辖市以外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凭所在地税务机关的证明,向经营地税务机关领购经营地的发票。 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以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发票管理规定使用发票,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 (三)拆本使用发票。 (四)扩大发票使用范围。 (五)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 税务机关应当提供查询发票真伪的便捷渠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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