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郑州市上街区交通违章处理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12分,计算从驾照年审次领取之日起。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法律分析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驾照年审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拓展延伸 郑州市上街区交通违章处罚方式及罚款标准是怎样的? 郑州市上街区交通违章处罚方式及罚款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相关法规进行规定。根据违章行为的严重程度,处罚方式包括罚款、扣分、暂扣驾驶证、行政拘留等。具体罚款标准根据不同违章行为而定,如超速、闯红灯、违法停车等违章行为都有相应的罚款金额。例如,超速行驶处以罚款200元至2000元不等,扣分2-6分;闯红灯处以罚款200元至1000元不等,扣分3分;违法停车处以罚款50元至200元不等,扣分2分。请注意,以上仅为一些常见违章行为的罚款标准,具体情况还需参考相关法规和通告。 结语 请遵守以下交通安全规定: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驾照年审次领取之日起计算。郑州市上街区的交通违章处罚方式和罚款标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具体罚款标准根据违章行为的严重程度而定,如超速、闯红灯、违法停车等。请注意,以上仅为部分常见违章行为的罚款标准,详细情况请参考相关法规和通告。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章 行政强制措施适用 第三十二条 交通警察应当在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后二十四小时内,将被扣留机动车驾驶证交所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具有本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一)、(二)、(三)、(四)项所列情形之一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至作出处罚决定之日;处罚决定生效前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扣留一日折抵暂扣期限一日。只对违法行为人作出罚款处罚的,缴纳罚款完毕后,应当立即发还机动车驾驶证。具有本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五)项情形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至考试合格之日。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章 行政强制措施适用 第三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扣留的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后,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章 行政处罚 第一节 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五十六条 电子送达可以采用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电子邮件、移动通信等能够确认受送达人收悉的特定系统作为送达媒介。送达日期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应系统显示发送成功的日期。受送达人证明到达其特定系统的日期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应系统显示发送成功的日期不一致的,以受送达人证明到达其特定系统的日期为准。 公告应当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等方式进行。公告期满,即为送达。 公告内容应当避免泄漏个人隐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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