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犯罪嫌疑人在侦查期间死亡,应该怎么办? |
释义 | 侦查期间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处理方式是撤销案件、不起诉、终止审理或宣告无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时,不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案件应予以撤销、不起诉、终止审理或宣告无罪。立案侦查是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进行的刑事或治安案件查处行为,如果在侦查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死亡,将终止侦查并撤销案件。 法律分析 一、侦查期间犯罪嫌疑人死亡怎么处理 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法律上立案侦查阶段什么意思 立案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接到公民报案、控告、举报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或者触犯《刑法》的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受理后经领导批准,立为刑事或治安案件查处的行为。 司法机关对于控告、检举或者自首的材料,应按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通知控告人、检举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如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立案。立案后,一般案件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开始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审理;如没有犯罪事实,或者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则不予立案。 三、可以起诉已经去世的犯罪嫌疑人吗 已经去世的犯罪嫌疑人,是不能再对其提起公诉的。按照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从这一条规定就可以得出,犯罪嫌疑人死亡时,如果案件还在公安机关的手里,那么应当撤销案件;如果案件进入到检察院阶段,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也就是说,已经去世的犯罪嫌疑人,不能再对其进行起诉了。 立案侦查指的是关机关接到报案控告或者是举报,或者是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以后。受理以后经过领导的批准,立为刑事案件或者是治安案件进行查处的一种行为。如果在侦查的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死亡的话,那么将会终止侦查,撤销案件。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侦查期间犯罪嫌疑人死亡时,可以采取撤销案件、不起诉、终止审理或宣告无罪等措施。立案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接到报案、控告、举报等信息后进行的刑事或治安案件查处行为。如果在侦查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去世,侦查将终止,案件将被撤销。根据法律规定,已经去世的犯罪嫌疑人不能再被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三章 刑罚 第五节 死刑 第四十八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七章 附带民事诉讼 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五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六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 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应当予以减刑的,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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