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侵权责任编是否具有惩罚功能 |
释义 | 民法典中侵权责任编是否具有惩罚功能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是具有惩罚性功能的,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或者销售,造成使用者死亡或者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要求惩罚性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七条 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或者没有依据前条规定采取补救措施,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民法典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 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受害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主要收入来源等因素,确定应适用的标准。 1、受害人是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在城镇工作、生活居住或学习满一年以上的,适用城镇居民标准。 例如下列情形适用城镇居民标准: (1)本人虽然没有收入来源,但随其配偶、子女在城镇生活的; (2)随父母生活的未成年人,其父或母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 (3)农村户口的未成年人在城镇上学、生活的。 2、受害人是农村居民,其所在集体的土地被国家征收或者其承包的集体土地被国家征收,致其无法以农业为主要收入来源的,适用城镇居民标准。 3、从城镇机关或企、事业单位退休后回农村居住生活,定期从单位领取退休工资的,适用城镇居民标准。 4、受害人住所地由农村县市区划调整为城区的,其仍在原住所地务农、居住,主要收入来源为务农收入,消费水平也和一般农民基本相同,适用农村居民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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