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惩罚性违约金的约定是否有效 |
释义 | 民法典惩罚性违约金的约定有效性及如何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金,但应根据违约情况支付合理数额。违约金的约定应考虑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不应完全以事后损失为标准。若约定不明确,需结合数额、合同标的及履行债务等因素进行判断。惩罚性违约金主要适用于民事合同,对守约方保护并对违约方进行惩罚。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惩罚性违约金的约定是否有效 1、民法典惩罚性违约金的约定有效。 2、惩罚性违约金是对守约方的保护,对违约方的一种惩罚,具体数额双方可以协商,但一般在劳动合同中很少用的惩罚性违约金,而其主要用于一般的民事合同中。 3、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惩罚性违约金如何约定 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在订约时对一方违约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一种预先估算,与违约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不可能完全相符。 因而判断违约金是否具有惩罚性,不应以事后损失与违约金的大小为标准,而应当分析当事人订约时的意思表示,如果有“惩罚”、“罚款”等字样的应认定为惩罚性违约金。如果当事人的约定不明确,则应结合违约金的数额、合同标的及支付违约金后是否还应履行债务等,按照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作出判断。 结语 民法典规定,惩罚性违约金的约定在一般民事合同中是有效的。惩罚性违约金是对守约方的保护,对违约方的一种惩罚,具体数额可双方协商。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可根据请求增加;如果过高,可适当减少。判断违约金是否具有惩罚性应考虑当事人订约时的意思表示,含有惩罚、罚款等字样的应认定为惩罚性违约金。需结合数额、合同标的及是否还应履行债务等因素综合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2016修正):第四章 煤炭经营 第四十三条 煤矿企业和煤炭经营企业供应用户的煤炭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质级相符,质价相符。用户对煤炭质量有特殊要求的,由供需双方在煤炭购销合同中约定。 煤矿企业和煤炭经营企业不得在煤炭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2016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在煤炭产品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的,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2017修订):第三章 标准的实施 第二十六条 出口产品、服务的技术要求,按照合同的约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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