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辞职后社保和公积金都会断交,但社保中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可以以个人的形式继续参保,公积金没有找到下份工作之前,只能是继续断交。 只要是近期没有 公积金贷款买房 的打算,公积金断交是没有影响的。下一份工作入职后,入职单位会继续给员工缴纳社保和公积金,不需要个人去补缴。 离职后的社会保险: (1)办理 社保转移手续 后,在新单位续保(新单位在异地的需要异地社保中心的确认或者等待政策允许转入后再办理)。 (2)办理社保关系转出手续后,以个人身份续保(持身份证和社保卡到社保中心办理)。 (3)停保一段时间,以后再续保。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