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作出口头约定没有在书面合同上体现是否还 |
释义 | 如果双方当事人在书面合同中没有体现之前的口头合同的,口头合同的内容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一、口头合同是是指什么 口头合同是是指当事人以语言表达而不用文字表达合同内容的合同形式。法律没有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只要当事人协商一致,就可以采用口头形式,只要其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方未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双方不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方利益,双方不以法律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二、口头合同什么时候成立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口头合同,只要其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方没有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双方不是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双方不是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没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订立合同的主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意思表示真实,这个合同就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 三、签合同和口头说好的不一样怎么办 口头合同的效力:依法成立的口头合同与书面合同有同等效力,但是法律或者行政法规要求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除外。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能有形表达内容的形式。通过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可以有形地表达所包含的内容,并可以随时检索所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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