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各自买的物品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
释义 | 虽然是婚后各自购买物品,但是不属于下列夫妻个人的财产,即可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1、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2、夫妻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的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一方的财产;4、夫妻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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