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赠与人的主要义务是: 1、转移赠与标的物的义务; 2、瑕疵担保义务。赠与合同一般不要求赠与人承担瑕疵担保义务。但有以下两个例外。首先,在附义务赠与中,赠与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应当在附义务限度内承担与卖方同等的违约责任。所谓附义赠与,是指赠与人在赠与时使受赠人承担一定义务的赠与。二是赠与人故意不告知赠与财产缺陷或者保证赠与财产无瑕疵,给受赠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受赠人的主要义务是: 受赠人有权免费获得赠与,但赠与合同约定承担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对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福利、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以及经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赠与属于附属义务赠与时,受赠人应当在赠与价值范围内履行附属义务。受赠人不履行义务的,受赠人有权要求受赠人履行义务或者撤销其赠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条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