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赠与合同有哪些效力? |
释义 | 赠与合同的效力如下: 1、赠与合同成立,赠与人有交付受赠人财物的义务。 2、赠与合同成立,赠与人已将赠与财物交付受赠人,物权发生转移,应视为受赠人合法享有受赠财物的占有、使用、处分权,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合同。 一、房产赠与给子女新规 房屋赠与手续: (一)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 (二)办理公证。根据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 (三)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证件: 1、房屋赠与申请表; 2、房屋权属证书; 3、房屋户型平面图; 4、房屋赠与公证书; 5、赠与人及受赠与人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应与原件核对); 6、契税 (四)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交付要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赠与人已将原房屋产权证交给受赠人的,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然后补办过户手续。 二、赠与方的撤销权与否规定了什么 赠与的任意撤销权是指: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无任何理由撤销赠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赠与人可以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行使撤销权,撤销赠与合同。经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2、对赠与人有赡养义务但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三、赠与协议能过户吗 房屋赠与未办理过户,赠与协议仍然有效,但并非物权效力而是债权效力。 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赠与房屋未办理过户手续,但赠与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已将产权证书交与受赠人,受赠人根据赠与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以认定赠与有效,但应令其补办过户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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