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赠与合同效力如何 |
释义 | 自赠与人表示愿意赠与,受赠人也表示愿意接受赠与,赠与合同成立,但与其他合同相比,赠与合同有其特殊性,从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权和法定撤销权两方面来理解其效力: (一)任意撤销权:在赠与财产实际交付前,赠与人随时有权撤销合同,赠与人撤销合同后,赠与合同无需履行。但也有例外情况,赠与合同不可撤销,主要是指: 2、经过公证的; 2、赠与行为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性质的; 3、赠与行为具有道德义务性的。 (二)法定撤销权:在赠与财产实际交付后,没有法定情况,赠与人不可撤销合同;在符合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况下,赠与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继承人有权撤销合同,主要指: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的; 2、不履行对赠与人的抚养义务的;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义务的。赠与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或其法定代理人、继承人在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之日6个月内撤销合同后,可以要求受赠人返还财产。 一、赠与合同效力规定在哪里 赠与合同的效力如下: (一)赠与合同成立,赠与人有交付受赠人财物的义务。赠与人按照赠与合同约定的地点、期限、交付的方法等将财产交付给受赠人,并由此而发生物权的转移,但是,法律规定必须经过登记才发生转移的财物,如不动产,应在登记后才发生转移。 (二)赠与合同成立,赠与人已将赠与财物交付受赠人,物权发生转移,应视为受赠人合法享有受赠财物的占有、使用、处分权,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合同。 (三)赠与合同成立,但赠与人未将合同约定的财物交付受赠人,受赠人可以不履行赠与义务,可以撤销赠与合同,但赠与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的赠与合同或者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合同,对不履行这类赠与合同的赠与人、受赠与人享有要求赠与人交付的权利,赠与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赠与物毁损、灭失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四)赠与合同是赠与人的无偿赠送,不承担赠与物的瑕疵责任,但是附义务的赠与,赠与人应在附义务的范围内承担赠与物的瑕疵责任;赠与人明知赠与物有瑕疵,故意隐瞒或者作赠与物无瑕疵的虚假保证,造成受赠人损失的。 二、赠与合同发生效力一定要公证吗? 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所有权的移转,如抵押权、地役权的设定,均可作为赠与的标的。赠与合同的生效并不以公证为要件,并非一定要公证。但赠与人和受赠人双方协商一致进行公证,是意思自治行为,法律也不禁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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