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别人给的欠条丢了怎么办 |
释义 | 别人给的欠条丢失后,可以通过其他证据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欠条利息最高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欠条有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但超过二十年的不再保护,特殊情况可申请延长。根据《民法典》,民事主体享有债权,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超过二十年不予保护。 法律分析 一、别人给的欠条丢了怎么办 别人给的欠条丢了的处理方式如下: 债权人可以通过双方就欠款沟通的短信记录、微信或其他聊天软件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银行转账凭证、证人证言等证据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二、欠条利息最高不能超过多少 欠条利息最高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且双方可以自行约定利息,但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超过的部分无效。 三、欠条有诉讼时效吗 欠条有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为三年,在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权利损害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也不再保护,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延长。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别人给的欠条丢失时,债权人仍然可以通过其他证据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如短信记录、聊天记录、通话录音、转账凭证和证人证言等。同时,欠条上的利息最高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此外,欠条也存在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但特殊情况下可申请延长。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享有相应的权利,可以向法院请求保护其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民间借贷纠纷的基本案件事实必须以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刑事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