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已婚者是否可以领取结婚证? |
释义 | 在办理结婚证时,必须携带户口本和身份证。如果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户口本的婚姻状况不一致,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婚姻状况进行审查。户口本上写了已婚,民政局会要求当事人拿出离婚证或法院的离婚判决。 法律分析 不可以。办结婚证时必须带户口本和身份证,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户口本的婚姻状况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婚姻状况的审查主要依据其本人的书面申明。户口本上写了已婚,民政局会要求当事人拿出离婚证或法院的离婚判决。 拓展延伸 婚姻状况不一致如何办理?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规定,结婚的最低年龄为十八周岁。而根据第一千零四十条规定,禁止结婚的条件包括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另外,根据第一千零四十一条规定,未达法定婚龄的男女结婚的,应当办理结婚登记。同时,按照第一千零四十三条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进行婚前医学检查。综上所述,对于婚姻状况不一致的情况,应当先进行婚前医学检查,确保双方符合法定婚龄要求。如双方符合要求,则可办理结婚登记。而对于不符合法定婚龄要求的,则应当进行补办登记。 结语 本文讲述了在办理结婚证时,当事人必须提供户口本和身份证,并且婚姻登记机关会主要依据其本人的书面申明来审查婚姻状况。如果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户口本的婚姻状况不一致,那么婚姻登记机关会要求当事人提供离婚证或法院的离婚判决。因此,办理结婚证时一定要如实申报婚姻状况,以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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