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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驱逐出境都是有哪些方式
释义
    驱逐出境的方式有:1、独立适用方式,对犯罪情节比较轻的外国人可以单独判处驱逐出境;2、附加适用方式,对犯罪性质比较严重、判处了主刑或者其他附加刑的外国人,可在主刑执行完毕后适用驱逐出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第三十五条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您好,外国人刑期满,附加刑驱逐出境,遣送程序没有下来,这位外国人放在哪里
    我国法律没有规定遣送出境,《刑法》规定了驱逐出境,《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了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法律依据:《刑法》第三十五条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一)警告;(二)罚款;(三)行政拘留;(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你好,外国人刑期满,附加刑驱逐出境,遣送手续没有下来,这个外国人在哪里?
    我国法律没有规定遣送出境,《刑法》规定了驱逐出境,《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了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法律依据:《刑法》第三十五条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一)警告;(二)罚款;(三)行政拘留;(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出境人员拒不接受卫生处理的,其法律后果有哪些
    出入境人员拒绝接受检疫的法律后果:处以警告或者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拒绝接受检疫或者抵制卫生监督,拒不接受卫生处理,属于应当受行政处罚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国境卫生检疫法》和本细则所规定的应当受行政处罚的行为是指:(一)应当受入境检疫的船舶,不悬挂检疫信号的;(二)入境、出境的交通工具,在入境检疫之前或者在出境检疫之后,擅自上下人员,装卸行李、货物、邮包等物品的;(三)拒绝接受检疫或者抵制卫生监督,拒不接受卫生处理的。第一百一十条具有本细则第一百零九条所列第(一)至第(五)项行为的,处以警告或者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具有本细则第一百零九条所列第(六)至第(九)项行为的,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具有本细则第一百零九条所列第(十)、第(十一)项行为的,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失信被执行人可以从香港出境去国外吗
    一、失信人可以去香港澳门吗1、人民法院没有颁布禁止出境令的,即使是失信被执行人仍然可以进出境。需要限制已入境的外国人出境或者限制中国公民出境的,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执行。在执行中应当注意:凡能尽早处理的,不要等到外国人或中国公民临出境时处理;凡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处理的,不要采取扣留证件的办法限制出境;凡能在内地处理的,不要到出境口岸处理,要把确需在口岸阻止出境的人员控制在极少数。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二、去香港小孩需要办通行证吗1、需要,儿童如果有身份证,则办理方法和成人相同,携带儿童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去户籍所在地的出入境管理处办理。2、如果儿童没有身份证,则需要带上儿童的出生证明和户口本,去户籍所在地的出入境管理处办理。
    监视居住期间可以申请护照吗?只是不出境
    被监视居住期间获得执行机关的批准可以出国,反之不可。监视居住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适用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该内容由 苑学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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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4:3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