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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作地是否等同于劳动合同履行地?
释义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管辖范围是根据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确定的。随着经济发展,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情况增多,因此确定劳动合同履行地变得更加重要。仲裁委员会在确定劳动合同履行地时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如办公地点、工资发放地等。合同规定了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的,按照合同执行;没有规定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劳动合同履行地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义务履行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分析
    是的。
    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合同法对约定不明分了两种情况:
    随着经济的发展,用人单位注册地与劳动合同履行地不一致的情形越来越多,出现办公模式,甚至存在大量企业异地用工的情况。因此如何认定劳动合同履行地愈显重要。仲裁委员会确定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时不仅要看用人单位注册地,还要从劳动者办公地点、劳动者工资发放地、办公地点提供者、场所与岗位职责是否具有密切联系等角度综合考虑,由此作出的裁决才符合事实。
    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合同履行地指的是合同规定的履行义务的地点,劳动合同就其义务而言,劳动者的义务是提供劳务,用人单位的主要义务是支付工资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因此,劳动合同义务的履行地对劳动者而言是劳动实施地,对用人单位而言是工资支付地。
    结语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的劳动争议。随着经济的发展,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情况越来越多,因此确定劳动合同履行地变得更加重要。在确定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时,仲裁委员会不仅要考虑用人单位注册地,还要综合考虑劳动者办公地点、工资发放地点以及岗位职责等因素。只有这样,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才能符合实际情况。对于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的情况,适用国家相关规定。合同履行地指的是合同规定的履行义务的地点,对劳动者而言是劳动实施地,对用人单位而言是工资支付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章 调解 第十六条 【支付令】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一节 集体合同 第五十六条 【集体合同纠纷和法律救济】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十章 劳动争议 第八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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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13:4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