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商标驳回复审官费1500元,收费3500元(商标驳回复审官费1500元代理服务费3000元)。 驳回复审是指国家商标局以申请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的有关规定为由驳回申请人的注册申请,申请人不服国家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在法定的期限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在复审中陈述不服国家商标局驳回决定的理由,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准予申请商标初审公告的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二十一条 申请人对驳回决定不服,可以申请复审。因此,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人必须是被商标局驳回到商标的原申请人。其他人不具有申请人资格。 第二十一条 驳回商标复审申请,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内提出。最后一天如果是假日的,以假日之后上班的第一日为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