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如何更改或调整子女的抚养权? |
释义 | 离婚后变更抚养权的方式包括协议变更和诉讼变更,协议变更需要双方达成一致并符合法律规定,诉讼变更适用于协商不成的情况。变更抚养权的条件包括一方生病或伤残无力抚养、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虐待子女、子女愿意与另一方生活且另一方有抚养能力,以及其他正当理由。满足条件的变更请求一般会得到法庭的支持。 法律分析 一、离婚后如何更改抚养权? 离婚后如何更改就要看用哪一种方式进行;离婚后变更孩子抚养权可以协议变更也可以诉讼变更。诉讼变更主要是当夫妻就子女抚养权变更协商不成的,又出现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虐待子女或者出现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的,可以另行起诉变更抚养权。 (一)协议变更 根据司法解释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可见,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后,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并非一定要向法院起诉,只要已离婚的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协议,而且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及对子女成长不利的问题,应予准许。离婚后,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变更子女抚养协议,属于协议离婚的应向办理离婚登记机关备案,属于法院诉讼离婚的,应向原审法院备案。 (二)诉讼变更 双方协商一致的,只需要去法院备案后,就可以变更抚养权了。但是如果对抚养权变更协商不一致产生争执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提起变更抚养权之诉。但是,在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后,希望获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一般需要提交自己的收入情况以证明自己有抚养能力。收入证明所指收入包含工资、奖金、房租收入、股票收入、分红收入等项。收入证明应加盖公章或人事部门章,工资条加盖财务部门章。 二、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有哪些?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如有抚养权的一方因伤致残或者经济收入突然下降,无法保证子女基本花费,那么另一方就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如拥有抚养权的一方拒绝为子女的教育、生活支付基本费用的或者殴打子女的,那么另一方也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 (三)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如果子女年满十周岁,另一方也有能力抚养孩子的,那么抚养关系的变更就应充分考虑子女的意见,以确保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和健康成长;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如有抚养权的一方因工作的变化,难以使孩子接受良好持续的教育,那么另一方就可以要求变更抚养关系。如果满足以上任一条件,而要求变更抚养关系的,法庭一般都会予以支持。 结语 离婚后,变更抚养权可以通过协议变更或诉讼变更两种方式进行。协议变更需要离婚双方达成一致并不违反法律规定,然后向登记机关备案或原审法院备案。诉讼变更则需要通过法院起诉,提供自己的收入情况证明有抚养能力。变更抚养权的条件包括:一方因疾病或伤残无力抚养、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虐待子女、子女愿意随另一方生活且另一方有抚养能力、其他正当理由。满足以上条件的一方可以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并有望获得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三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第五十二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的,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不得以未经本人同意为由主张收养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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