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诉法第117条规定是什么呢? |
释义 | 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的申诉、控告权,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对于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不予以释放、解除或者变更、应当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不退还的等情形的,有权向该机关申诉或者控告。 一、解除取保候审意味着什么 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 二、取保候审是否可以去外地工作 取保候审可以去外地工作,但是要经过执行机关的批准。 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并保证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取保候审一般指保释。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一种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取保候审的申请主体,对于取保候审的申请主体即申请取保候审的主体资格问题,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这是一项授权性规定,也是一项排他性规定,这一规定即将申请取保候审的主体资格授予给了已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辩护人。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不能结案,采取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害性的。 三、刑事拘留可以取保吗 下面我将针对刑事拘留后的取保候审问题,为大家做简单介绍。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亦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而对于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应当及时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所以,对于已经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若存在采取拘留措施不当,或拘留已达到法定期限的,只要符合第六十七条规定的可以取保候审条件的,均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对于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有权向该机关申诉或者控告: (一)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不予以释放、解除或者变更的; (二)应当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不退还的; (三)对与案件无关的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 (四)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不解除的; (五)贪污、挪用、私分、调换、违反规定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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