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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每年什么时间缴费
释义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每年缴费时间为11月1日至12月31日,但各地政策有区别,具体的缴纳时间以当地社保部门通知为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一年缴纳一次,当年缴纳了医疗保险就可以在次年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了。镇居民参保缴费后,中断缴费的,再次参保缴费时,不再补缴中断年份的医疗保险费。
    一、医保断交多长时间作废
    医保的参保年限是不会作废的:参保人在医疗保险年度内(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累计中断参保不超过3个月的,可以续缴医保,其中断前后的连续参保时间合并计算(连续缴费),超过3个月的,只能重新参保。医保规定参保人员未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从未按时足额缴纳的当月起,终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二、医保中断三个月可以补这三个月嘛
    参保人员未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从未按时足额缴纳的当月起,终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中断后继续缴费的,必须按规定以补缴时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将中断期间的全部欠费补齐。补缴时间计入连续缴费时间,但补缴期间不能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
    三、解除劳动合同医疗保险怎么处理
    1、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尚未就业或在本市灵活就业的,可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三个月内,到所在地社保分中心申请办理当年度居民医保参保手续,自缴费次日起享受当年度居民医保待遇,并可在下一年度申报缴费期内,继续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缴费。
    2、失业人员参保后,须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停止缴费即停止支付待遇。续缴时必须补缴其欠缴的医疗保险费,补缴期间的医疗待遇不予支付。
    3、失业人员补缴期医疗保险费时(含首次参保未领IC卡人员),从欠费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欠费期间的医疗待遇不予支付。
    4、参保的失业人员死亡,即终止医疗保险关系,所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如有结余则并入统筹基金,不予返还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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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0:1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