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网上通辑不会自动销案,当犯罪嫌疑人已经自动投案、被击毙或者被抓获,或者发现有其他不需要采取通缉的情形的,才会撤销通缉。在逃人员被抓获后,异地公安机关抓获的应该及时通知立案地的公安机关,立案地公安机关对抓获的在逃人员要认真核对,并于押解回立案地之日起48小时内办理撤销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