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后,如果一方想要房子但房贷未还清,另一方同意可以过户或转贷款,贷款还完后对方获得产权;如果不同意则需通过法院判决,先由一方使用房产,等还完贷款再确认归属。 法律分析 离婚后,若有一方未还完房贷且想要房子,另一方同意将房子转让给对方,可先还清贷款并将房产过户给对方;或通过转贷款方式,将贷款转移给对方,这时未还贷款会转化为对方的债务,还清贷款后对方获得房屋产权。若另一方不同意转让房产,则可起诉至法院,由法院作出判决。法院通常会判决先由一方使用房产,待贷款还清后再另行提起诉讼以确定房产归属。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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