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具有法律所规定的新颖性,还有创造性以及实际能够利用的特征才能授予专利权,因为只有在这种状况之下,这种专利才具有保护的价值,并且我们国家的专利法当中也对于不能够授予专利的几种特殊的情形,都做出了非常明确的范围划线。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 一、发明实用新型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实用新型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授予实用新型专利的条件:要符合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的要求。首先,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创造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没有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悉,也没有同样的发明创造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申请并记载在专利申请文件中。其次,创造性是指申请日以前已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创造具有实质性的特点和进步。最后,实用性是指该发明创造能够制造或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二、法律规定内容是什么?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一)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二)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三)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