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医患纠纷处理三原则
释义
    医患纠纷处理三原则:
    1、和解(协商解决):发生医疗纠纷后,患方和院方可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和解协议的效力应予以认定。
    2、调解(卫生行政部门等第三方介入)。已经鉴定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可以请求卫生行政部门介入对双方的纠纷进行调解。
    一、医患双方和解的法律根据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
    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自行和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只具备合同效力,没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二、最新医疗事故处理程序
    2020最新医疗事故处理程序为:第一,首先考虑双方进行和解,发生医疗事故后医患双方可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第二,和解不成的话,接着可以通过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第三,如果和解与调解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并且在诉讼之前,当事人可以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或者医疗过错鉴定。
    三、医患双方和解的法律根据及法律效力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
    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自行和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只具备合同效力,没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双方自愿协商;(二)申请人民调解;(三)申请行政调解;(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第十八条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投诉接待制度,设置统一的投诉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在医疗机构显著位置公布医疗纠纷解决途径、程序和联系方式等,方便患者投诉或者咨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第四十八条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7 19:1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