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申领人可以就近向工作地、暂住地任意一个户籍派出所交验以下证明证件: (一)申领人有效期内的《暂住证》或《工作居住证》或《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卡》; (二)申领人本人到派出所拍摄居民身份证数码照片,并现场采集指纹信息; (三)申领人领取证件时,需持《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派出所领取; (四)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补领《居民身份证》的,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补领,并提供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一条为了证明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的身份,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便利公民进行社会活动,维护社会秩序,制定本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