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量争议可以做司法鉴定吗 |
释义 |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业主与施工企业对工程造价产生争议时,法院委托资质的工程造价事务所进行司法鉴定是解决争议的一种常见方式。然而,由于司法鉴定涉及专业机构对专业问题的鉴定,可能会增加诉讼时间和成本。因此,在申请工程量司法鉴定时需要注意事项。 法律分析 1、可以的。 2、工程量司法鉴定申请时的注意事项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当中,业主与施工企业往往对于工程造价产生争议,通常的解决办法之一是由法院委托有资质的工程造价事务所对工程总价进行司法鉴定,并最终以鉴定结论作为确定工程价款的最终依据之一。然而,因司法鉴定涉及专业机构对专业问题的鉴定,往往会增加诉讼时间和诉讼成本。 拓展延伸 工程量争议的司法鉴定程序和要求 工程量争议的司法鉴定程序和要求是指在工程项目中因工程量产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通过司法鉴定程序来解决纠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司法鉴定程序一般包括申请、受理、鉴定、评估和裁定等环节。申请方需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并支付相关费用。鉴定机构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查、勘验、检测等工作,并形成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书将作为法院判决的重要参考依据。在进行司法鉴定时,要求鉴定机构具备资质、独立性和公正性,并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操作。通过司法鉴定程序,可以为工程量争议的解决提供专业的鉴定结论,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结语 工程量争议的司法鉴定程序是解决工程造价争议的重要方式之一。尽管司法鉴定涉及专业机构的鉴定,可能增加诉讼时间和成本,但其鉴定意见书可作为法院判决的重要参考。申请方需提供证据材料并支付费用,鉴定机构按程序进行调查、勘验、检测等工作,形成专业的鉴定结论。通过司法鉴定程序,可以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为工程量争议的解决提供专业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章 建设工程合同 第七百九十条 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章 建设工程合同 第七百九十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章 建设工程合同 第七百九十九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 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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