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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精神病人合法权益有哪些?
释义
    精神病人合法权益有以下内容:
    1、基本医疗权。
    2、免除一定社会责任权。
    3、保护隐私权。患者有权要求医生为自己生理的、心理的及其他隐私保密。
    4、疾病认知权,医生在不损害患者利益和不影响治疗效果的前提下,应提供有关疾病信息。
    5、要求赔偿权。因医生过失行为导致的医疗差错、事故,患者及其家属有权提出经济补偿要求。
    6、知情同意权。患者有权要求治疗,也有权拒绝一些诊治手段和人体实验或试验性治疗,不管是否有益于患者。
    需要注意的是,精神病人在法律上隶属无民事做法本领或者限制民事做法本领人,因此精神病人的权利比通常人少,他的一部分权利由其看护人来行使。除了跟他智力符合,以及身份相关的权利,其他通常都是由其看护人来行使。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二条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第二十四条
    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其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该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被人民法院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本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申请,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其智力、精神健康恢复的状况,认定该成年人恢复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本条规定的有关组织包括: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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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8 22:0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