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不能申请学法免分的情况:单次记分值6分(不含)以上的交通违法行为;逆向行驶(1301)、变道加塞(1243)、占用应急车道(4608)、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5601)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驾驶证处于满分、逾期未换证或未审验、暂扣、注销、吊销、停止使用等状态。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与使用规定》 第八条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准予驾驶的车型顺序依次分为: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附件1)。 第六十五条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 第六十六条 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与记分同时执行。 机动车驾驶人一次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记分的,应当分别计算,累加分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