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房屋买卖合同具有效力吗 |
释义 | 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房屋买卖合同一般是无效的,除非在起诉前取得了预售许可证,方可认定有效。我国法律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一、认购意向书的法律效力是什么意思 认购意向书的法律效力:取得预售许可证后签订的认购书有法律效力,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签订的认购书没有法律效力,但在起诉前取得合法有效预售许可证的认购书可以认定为有效。签订认购书后,开发商应当与购房者在约定的期限内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二、购房合同什么情况下会无效 购房合同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购房合同无效: 1、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 2、乘人之危而签定的购房合同。 一方当事人乘对方处于危难之际或利用对方的迫切需要,强迫对方接受明显不利的条件而签定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属无效合同。 3、以胁迫的手段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指一方当事人以使对方财产、肉体或精神上受损害相威胁,迫使其产生恐怖而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4、以欺诈为目的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这是指一方当事人以捏造事实或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致使对方当事人发生错误认识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5、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为无效。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应认定无效。 三、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法律效力 商品房预售合同效力认定的情况如下: 1、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无效;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无效; 3、商品房预售合同违反法律规定的,认定无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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