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商标作为权利人的无形财产,在自己使用的同时,也可以给其他人授权使用,也就是商标使用许可,商标人可依法对被许可人收取相应的商标使用费用。 授权注册商标使用许可的话,首先就是得双方协商确定好借钱,要是协商不下来的话,或是在协商的时候,是按下面的计算方法确定使用许可费用的: 1、根据产品售价的百分比计算,通常为1%-5%; 2、根据产品利润率计算; 3、根据双方协商确定的一定数额计算。 以下因素是常见的影响许可费的主要因素: 1、商标的知名度; 2、商标的许可使用方式; 3、商标许可的时间、地域、商品范围; 4、行业利润、前景。 商标许可费的支付方式有以下几种: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付费的标准可以一次协商一个总数,也可以按照产品的产量或利润提成。一次全部支付许可费的方式对许可人非常不利,除非被许可人实力雄厚。另外一次性风险过大,一旦商标不能带来利润将血本无归。相对来说提成的方式比较可取,一方面不会占用太多资金,另外也便于根据商标的实施情况随机应变。 一、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包括的内容 1、许可人和被许可人的姓名和地址; 2、许可使用的商标及其注册号; 3、许可使用商标的商品范围; 4、许可使用期限不应超过被许可商标的注册有效期; 5、许可使用商标的标识提供方式; 6、许可人对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进行监控的条款; 7、在使用许可人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的条款。 二、商标许可使用的方式是什么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具体而言,目前的商标使用许可主要包括以下三种方式: 1、独占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该注册商标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商标注册人依约定不得使用该注册商标; 2、排他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该注册商标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商标注册人依约定可以使用该注册商标但不得另行许可他人使用该注册商标; 3、普通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并可自行使用该注册商标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