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探亲假是否包括探望公婆? |
释义 | 继承人要符合下列法定条件才能继承遗产:1、继承的遗产应当为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2、继承人没有丧失继承权,且未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3、继承的程序严格按照遗赠抚养优于遗嘱,遗嘱优于法定继承的顺序进行;4、其他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我想问继承遗产部分 法定继承的遗产范围包括:1、自然人从劳动所得的合法收入;2、自然人的文物、图书资料;3、自然人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法定继承人的顺序是:1、配偶、子女、父母是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2、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是法定第二顺序继承人。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第一、二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二款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我想问我父亲去世后的丧葬费和抚恤金? 丧葬费应当用于父亲的丧葬事宜,如有余款的,一般由近亲属平分。死亡抚恤金是死者所在单位等给予死者近亲属和被扶养人的生活补助费。抚恤金一般来说按照关系的远近亲疏,由近亲属平分,司法实践中一般也是由法定继承人平分的,如果有未成年或没有生活来源的老人,则可以多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父亲去世,继承遗产? 父亲去世遗产由父亲的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也可由父亲所立遗嘱里的继承人继承。父亲死后,如果母亲尚在,先将父母的财产进行析产,然后再将属于父亲的财产用作遗产继承。父亲在第一顺序的遗产继承人应有他的父母、配偶及儿女,如果其死前留有遗嘱的,则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继承人之间可协商分配,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继承权男女平等。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姐姐先去世,父亲去世,父亲应该继承姐姐的遗产,我能继承吗? 去世子女的遗产,父母可以继承。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一顺序继承人先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父亲因病去世,家里只有我一个儿子和妈妈,我能继承父亲的多少遗产 父亲死后遗产的继承比例如下:1、一般应当在同一顺序继承人之间平均分配。2、对于有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该内容由 陈文金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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