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我国债务有很多种类,按份之债的成立要件是: 1、债权人为二人以上; 2、标的可分; 3、债务按份承担,若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4、按份之债的其他成立要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七条 债权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享有债权的,为按份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负担债务的,为按份债务。 按份债权人或者按份债务人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第五百一十八条 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 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