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合同终止时效力的规定 |
释义 | 保险合同终止的效力是: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法律效力消灭。债权债务终止时,债权的从权利同时消灭。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 一、物资采购合同终止的条件有哪些 物资采购合同应当适用民法典合同编的相关规定,如果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2、合同解除;3、债务相互抵销;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5、债权人免除债务;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7、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在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交易习惯还需要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二、什么是经济合同纠纷 经济合同纠纷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经济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纠纷,是当事人双方在依法签订经济合同之后,在履行义务的过程中所产生的意见分歧或争议。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三、承继协议是什么意思 承继协议是对合同变更达成的协议。根据《民法典》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合同义务不是根据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义务,而是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和交易习惯而产生的义务。因此,后合同义务是一种法定义务,一种强行性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八条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第五百五十九条债权债务终止时,债权的从权利同时消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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