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抵押在哪里办理? |
释义 | 房产抵押登记需要以下材料:身份证明、申请书、抵押合同、房产证书、共有权证、抵押人权证、房产估价报告和其他必要文件。需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需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需携带相关资料,包括:1、抵押当事人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2、抵押登记申请书;3、抵押合同;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如为共有房屋,还需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5、可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6、可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材料;7、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七条 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 抵押人未依据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 该内容由 张家齐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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