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里可以查对方的婚史 |
释义 | 结婚查婚史可以有以下几种合法途径: 一、公权力机关查询: 1、司法机关、公安机关依职权查询婚姻登记信息,司法机关可以依据职权查询相关人的婚姻登记信息,一般是涉及相关案件的情形下; 2、诉讼期间,律师持有律师调查令前往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查询,在相关诉讼期间,律师持相关证明也可通过婚姻登记机关查询婚姻情况。 二、本人查询: 1、本人去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查询,本人可凭相关身份证明前往婚姻登记机关查询自己的婚姻情况; 2、政务服务网络渠道查询,登录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根据提示查询自己的结婚证,这个平台只能查询到自己的结婚证信息。 三、中国裁判文书网,如果对方有过离婚官司,那在这个网站上就可以查到对方相关的结婚记录,甚至有可能可以看到对方的离婚原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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