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资制度是否可以在劳动合同中进行修改? |
释义 | 劳动合同中的工资可以变更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进行变更。变更劳动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文本由双方各执一份。劳动合同变更是指在合同生效期内,双方就合同的部分条款达成修改、补充或废止协定的法律行为。变更劳动合同需要符合法定的条件和程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单方变更劳动合同。 法律分析 一、劳动合同中的工资可以变更吗 1、劳动合同一旦签订不允许随意更改,而工资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自然不能随意更改。随意更改属于违法劳动法的行为。但是当劳动合同出现履行障碍时,法律允许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内,对原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和变更。 2、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二、劳动合同变更注意事项 1、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生效以后,未履行完毕之前,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就已订立的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达成修改、补充或者废止协定的法律行为。 2、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就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必须全面屋行劳动合同所规定的义务。但在实践中,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有时不可能对涉及合同的所有问题都做出明确的规定;且由于客观情况的不断变化,会出现劳动合同难于履行,或者合同的履行可能造成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不平衡,这就需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对劳动合同的部分内容进行适当的调整。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允许当事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变更劳动合同,但要符合法定的条件和程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单方变更劳动合同。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在一般情况下,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即可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是劳动合同变更的一个重要的法定事由。另外,变更劳动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文本应由双方各执一份。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的工资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一旦签订不允许随意更改。然而,当劳动合同出现履行障碍时,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合同有效期内协商一致对工资等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和变更。变更劳动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双方各执一份文本。劳动合同的变更需要符合法定的条件和程序,任何一方都不能随意单方变更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五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七十四条 【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事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下列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及其执行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关于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监察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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